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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创行业补贴 经营性演出团体 博物馆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15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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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对成都市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单位类别:内资文艺表演团体),企业现有参保人数不低于15人(其中演员不低于50%),缴纳社保时间不低于半年,主营业务为各类舞台艺术的创作演出(演出主业收入不低于70%)的经营性演出团体:

参照企业2022年1—5月企业实际缴纳(或应缴纳)社保总额作为核算基数,按实缴(或应缴)社保总额的50%给予经营性演出团体运营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及税收缴纳关系均在成都市,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单位类别:内资文艺表演团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

(二)经营状况正常且可持续经营,近两年内未受到各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

(三)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

(四)企业参保人数不低于15人(其中演员不低于50%);

(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保时间不低于半年;

(六)主营业务为各类舞台艺术的创作演出(演出主业收入不低于70%)。


如何享受扶持政策,欢迎咨询~


支持国有博物馆持续发展

【补贴标准】

对成都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举措,满足市民游客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持续提升博物馆文物保护、文旅融合、陈列展览、研究交流、教育传播等职能举措水平,助力世界文化名城和“三城三都”建设的市属国有博物馆(公益二类):

参照博物馆2022年1—5月企业实际缴纳(或应缴纳)社保总额作为核算基数,参考游客参观人数,按不超过实缴(或应缴)社保总额的50%给予适当补贴。


助力世界文化名城和“三城三都”建设的市属国有博物馆(公益二类)


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开放经营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并免费(含低票价)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

参照年度参观人数、公益性展览举办次数等开放运营情况作为核算因素,给予一定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文创产业项目,经申报评审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项目补贴。


(一)符合条件并免费(含低票价)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

(二)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文创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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