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国外动漫进入国内,国漫的崛起,设立漫展、手办的展出,使得国内动漫行业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监管问题也愈加严重,因此,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办理文网文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动漫类的企业同样需要办理动漫文网文。
文网文即从事互联网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须由公司所在地文化厅(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动漫属于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产品,如果要经营动漫类的产品就需要到当地的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动漫类文网文。
动漫产品分为两类,一是动画产品,一是漫画产品。动画产品指动画电影、动画电视剧、动画短片、动画音像制品,影视效果中的动画片段,科教、军事、气象、医疗等影视节目中的动画片段等;漫画产品是指单幅和多格漫画、插画、漫画图书、动画抓帧图书、漫画报刊、漫画原画等。
网络动漫产品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但不包括互联网上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
网络动漫活动是指网络动漫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动漫产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将网络动漫产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检索、点播或者下载至计算机或移动机等用户端欣赏使用。网络动漫活动的经营方式主要有:向用户收费点播、下载、经营广告业务以及通过信息网络下载收入分成等方式。
办理动漫文网文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
3、网站域名证书扫描件;
4、企业的其他基本信息。
5、法人股东证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