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动漫行业不断的推陈出新,使得国内动漫行业焕发了新的光彩。无论是人物画像,环境场景,还是后期剪辑,或者动漫配乐,都在缓步提升中。那么,动漫发行需要申请办理文网文吗?
答案是肯定的,动漫发行归属于互联网文化产品之中,因此办理文网文是必须的。从事互联网游戏运营、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须由公司所在地文化厅(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
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动画产品指动画电影、动画电视剧、动画短片、动画音像制品,影视cg中的动画片段,科教、军事、气象、医疗等影视节目中的动画片段等;漫画产品是指单幅和多格漫画、插画、漫画图书、动画抓帧图书、漫画报刊、漫画原画等。
网络动漫产品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但不包括互联网上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
网络动漫活动是指网络动漫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动漫产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将网络动漫产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检索、点播或者下载至计算机或移动机等用户端欣赏使用。网络动漫活动的经营方式主要有:向用户收费点播、下载、经营广告业务以及通过信息网络下载收入分成等方式。
动漫发行申请文网文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动漫文网文的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2、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即注册资金不能含有外资;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申请动漫文网文的公司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及场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