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所称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包括:艺术品收购、销售、租赁经营单位,艺术品拍卖企业、进出口经营单位、商业性展览企业、鉴定评估机构,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电商平台企业、租赁平台企业等,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融资企业(含艺术品基金信托、艺术银行、交易所等)。以及其他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单位。
画廊、画店、租赁、拍卖、进出口经营、鉴定、评估、商业性展览、艺术品电商平台、艺术品网络租赁平台、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及服务等需要进行备案。
从事艺术品业务活动应遵循哪些合法程序?
根据《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只有申请了工商商营业执照并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才能合法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
艺术品经营备案办理需要的材料:
1、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未办理的处罚: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而未备案的单位会由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或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所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合规才是让企业持续经营的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