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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23-10-15        浏览次数:16        返回列表
山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咨询服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点击“在线申请”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以内,政务服务人员应在网上申报系统对所提交电子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见附件)。

申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并说明理由。

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准予许可的,颁发行政许可证书,系统即时通知申请人,并同步在省局网站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企业电子许可证书,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确需纸质证书,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受理机关领取纸质证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资料目录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4、网站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药品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用工合同、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

9、只发布本企业经营产品信息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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