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省级和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从中,我们可以知道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网站交易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需要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那么做这个备案需要哪些材料呢?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通信部门出具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4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文件。
5.符合申请的网站。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符合要求,准予受理;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审查与决定审查:备案信息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审查通过。
颁证与送达:直接在窗口领取备案信息表。 一般审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是做外卖平台的必备资质之一,审批部门为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同地区办理要求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