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增值电信业务对外资开放类别呈扩大之势,外资股权比例渐呈放宽态势。在我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总体背景下,今年4月,国务院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进行了重要修订,自5月1日起施行。修订放宽了申请条件要求,缩减了法定审批时间,特别是删除了外方主要投资者需要“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的要求。
尽管如此,目前,与之相关的配套法规及服务指南等尚未更新,如《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指南》等相关配套细则有待进一步更新明确,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的具体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及审核尺度有赖于进一步实践的观察。尤其是针对内资电信企业再引入外资的情况,据笔者了解,目前实操中仍需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根据工信部要求外资占股比例不足10%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如果是ICP,EDI许可证的话可直接在当地通信管理局按内资流程申请,如果是其他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如VPN,CDN等需看外资方是否为海外外资,若是外资方为香港澳门且外资比例不超过10%便可以申请,反之若是外国企业则不可申请(不论占股比例多少)。
办理外资ICP、EDI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1)、根据公司情况,整合中方和外资占比首高的材料;
(2)、撰写专业的材料,上交工信部,5个工作日反馈;
(3)、工信部受理后,30-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